3)第五十七章 离谱_为何这大秦越来越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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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用于民!”

  “法的根本就是应该从民之所需出发。民有利国家的,用法维护其权益;民有害于国家的,用法威慑其邪心,不让民触法。”

  “王兄和政公子今日带我来此地,想必就是希望我能够领悟这其中的深意。”

  王陆:“?”——公孙鞅说的,和计划的完全不是一个走向,甚至南辕北辙。他现在不应该气急败坏,然后忿然离秦,发誓此生都不再踏入秦国。这怎么就悟上道了,还说这么一通玄玄乎乎的道理?

  这和现象中的不一样!

  六国使者在短暂的呆愣之后,回过神来。

  他们对于法家的深奥知识不甚了解,仅仅是因为拉拢公孙鞅的关系,强行看过几本法家的书,对法家的思想有一个笼统模糊的概念。

  但当他们听完公孙鞅“取之于民,而用于民”的解释后,即便是他们这些外行人,也能够感到王陆的这个回答比起成矫通篇文章不知道强上其千百倍。

  鞭辟入里,言简意赅。

  短短八字,微言大义。

  他们甚至可以直接把“法,取之于民,而用于民”带回自己的国家,也能给自己的国家增强不少法治的理念。

  王陆的这个道理,没有国家的局限,九州之内的任一国家都可适用。

  这,就是道。

  王陆的回答已经到了“道”的层面,六国使者相信、坚信,如果王陆投身法家,将来的建树绝不啻于管仲、乐毅。

  就是可惜,他已经和嬴政绑在一块,不想公孙鞅是个自由游士……嗯,一盏茶前还是,现在好像悬了。

  “取之于民,而用于民?”成矫眉头一皱,根本听不懂。

  “公孙先生,王陆何时说了这些?”成矫问道,他觉得这就是公孙鞅自己在胡思乱想,王陆根本没有这个意思。

  “王兄让我进这里时,就已经说了。”公孙鞅道,“只是我现在才明白而已。”

  “?”成矫看着王陆,仍旧觉得荒唐,继续问道,“第二呢?”

  “留秦的第二原因既有公面,也有私面。”公孙鞅看向另一桌的月牙楼姑娘们,“想必诸位应该都打听过我与青楼女之间的渊源。自从那次起,鞅便再没有和此类人接触。”

  “今日王兄强行带我来这,既为我解开了心结,也告诉了第二法家的思想。”

  “法是‘无情无义’的东西。”

  “在它面前,绝不应该掺杂任何私人感情,即便是之前讨厌的,也应该公平公正地审判对待。并且也无论高低贵贱,上至达官显贵,下至走卒贩夫青楼女,他们在法面前都是同等的,没有任何特权。”

  六国使者恍然:

  “原来如此,我说王陆怎么会故意戳人家不痛快的地方,原来里头有这么多弯弯绕绕。”

  “这么看来,王陆准备的真充分。”

  “老韩,你放屁。当初给你一国数日时间准备,有准备到今日这程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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