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76章 孙传庭要搞李朝生_开局一个明末位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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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荷枪实弹的部队,谁敢惹。

  就连洪承畴看了都感叹尾大不掉,也不敢惹李朝生,甚至不敢上书弹劾李朝生,无他,怕逼反李朝生,要知道李朝生要是反了,可不是高迎祥这样看着规模很大,其实还能控制的造反,李朝生要是反了,洪承畴知道自己打不过,很可能被打的连妈都不认识。

  所以洪承畴的意思是,先对付高迎祥他们,打败了高迎祥,再腾出手收拾李朝生,毕竟现在李朝生几乎供应着洪承畴百分之八十的军粮,李朝生要是断供了,洪承畴的五万大兵就全要饿肚子。

  当兵的可不管大明不大明,大明给饭吃,他们尊大明,大明不给饭吃,他们也不是不能从贼,毕竟李自成本来也是官军,而且义军里倒戈的官兵不在少数,反正都是混口饭吃,没饭吃,还混个屁啊。

  因此洪承畴对李朝生还是容忍的,也不得不容忍,而且听说李朝生要到塞外跟鞑子抢归化城,洪承畴还是很开心的。

  毕竟鞑子是敌人,蓝田未来也可能是敌人,既然是敌人打敌人,开心的自然就是自己,这叫坐收渔利。

  洪承畴很开心,不过有一个人很不开心,那就是刚上任的孙传庭,孙传庭来到陕西,坐镇西安,结果刚进潼关就被人告知到了蓝田地界。

  孙传庭很懵逼啊,老夫也不是没来过陕西,而且自己还在商洛县当过知县,蓝田不就是在西安治下的一县之地,现在怎么都干到潼关了?

  孙传庭一头雾水,不过在往前走,走到所谓蓝田境内之后,孙传庭就看到了一派盛世景象,百姓安居乐业,一个个告别了面黄肌瘦,脸上有些红润,而地方上各种水利工程,孙传庭还在大荔县吃了一顿当地水库产出的大鲤鱼,孙传庭最爱吃红烧鲤鱼了,可是那段饭孙传庭吃的很没有味道。

  因为他发现大荔县也称自己为蓝田人,这就她娘的过分,咋哪哪都叫蓝田,那陕西别叫陕西了,就叫蓝田的了。

  孙传庭很生气,到了西安府,知府孙旺祖热情的接见了孙传庭,还在席间请孙传庭吃了一道陕西名菜,猪肉炖粉条子。

  粉条子孙传庭第一次见到,吃起来嫩嫩滑滑的很美味,跟猪肉炖在一起格外的软烂,吃着很不错,孙旺祖见孙传庭吃的开心便说道:“巡抚大人第一次吃吧,这可是我们蓝田特产。”

  蓝田!

  听到这两个字孙传庭很不开心,怎么又是狗日的蓝田,还让不让人活了,孙传庭木着脸不说话,孙旺祖有端上来一盘辣椒炒肉道:“巡抚大人尝尝这个,这可是我们蓝田出产的辣椒,炒肉吃,别有一番风味。”

  孙传庭吃了一口,辣的够呛,把筷子就拍在桌子上了:“蓝田知县何在?”

  他是故意找茬,陕西水深,他要提前试探一下,可是这一句喊下去,满堂官员无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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