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0章 —江夏体系_楚定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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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28章110—江夏体系

  两日后,昭睢便将几人商议的江夏郡如何处置的计划递给了熊槐。

  一共十四封竹简,熊槐仔细浏览了一番。又自己修改了一下,最终定型为以下样子:

  总体来说,江夏郡军政财分离。

  政务方面,最高长官为江夏制置使,掌管江夏的的一切政事,具体拥有权力有两项:行政权(太守负责执行中央律令,监督所辖属县,治郡安民,劝课农桑,发展经济,办学施教,等等。)、司法权(负责审理本郡案件,秋冬派遣下属巡行各县决狱录囚,而且有权处死罪犯。对于案件的审理,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)。

  一开始,昭睢等人交上来的方案中,这个最高的长官权力是有财税权的。

  江夏郡最高长官,肯定不只是单单做中央的传声筒,可以在中央允许范围内实行一些政策方法,包括经济政策,若是把财政权交与给他,便能够直观的看到其所实行政策的成效,根据财政情况进行改变。最关键的是,有财政权的同时行使行政权,若是有什么天灾人祸,他能够及时的拿出钱粮去救济。

  但是,熊槐斟酌再三,还是没有把财政权交给这个制置使。

  无论怎么变,财税权,必须掌握在中央手中,说具体点,收取赋税的权力,只能是在中央手上。

  当下信息通达度并没有后世那么先进,一把财税权下放到制置使头上,制置使不可能亲自带人去收税,只能把这个财税权下放,经过层层下放,最终会下放到一个不属于国家行政体系之列的集体—吏。

  在王朝初期,吏大多出身于穷苦百姓,自然对百姓有归属感,也不会过多压榨。

  一旦发展到中后期,整体吏治崩塌,吏就会逐渐脱离百姓群体,最终就会欺上瞒下,多收赋税,也就是灰色收入。

  当下楚国发展了数百年,整体道德水平自然没有建立初期高,所以,吏治会崩塌的更快。熊槐不会把财税权下放。

  制置使下分设漕运司、典判司、政务司、典农司、典商司、典工司。

  漕运司,负责该郡一切运输事宜,并且还囊括道路修筑以及粮秣运输。

  典判司,负责该郡的案件清查审查。

  政务司,负责推行中央以及制置使所推出的政策,以及向朝廷反馈现行政策所推行情况。

  典农司,负责农业方面的事宜,包括研究新苗、勘探田亩等等。

  典商司,则是负责商业方面的事宜。当今战国,商业是很发达的,向来都是中央一项重要收入。

  典工司,负责的东西就很多了,包括城池扩建、关隘修筑。当然,还有一个额外的功能,就是核查人口。

  每司设有长官一名,由制置使推荐、中央君王同意任命。称为点令使。

  除了正点令使,下设五名点令侍郎,对于这五名点令侍郎,却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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