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85章 想尽一切办法阻止田越分越小_国姓窃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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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两年,希望在杭州府小范围试点的手段,并不是真正的无差别土地兼并,而只是‘允许中下贫农之间的互相土地兼并’。

  很快就会有朝廷正式文告下达了,会要求从今年起,未来三年内,杭州府境内一切土地交易,必须在府县报备,不允许再在乡镇自相担保、先私下交易,凡是没有县里登记、府里备案的土地买卖,一律视为非法、无效。

  在此基础上,王爷会进一步要求,杭州府三年内冻结大户问贫民买田的渠道,禁止此类交易。而只允许户均拥有水田十亩以下、山田二十亩以下的中下农,向其他中下农买地。而且买完之后,拥有田地的上限,不得超过水田二十亩,或山田四十亩。

  王爷要的,是贫农和贫农之间相互兼并,让农户的数量减少、而户均竞争力变强,被挤出局的农民,就改行务工,转为工籍。而不是让大地主也借机坐大——

  不过,如果大地主也要向其他大地主买地,互相兼并转让,或者是有些地主需要分家,把族中一部分分支人口改为工籍,那朝廷还是支持的,只是这种级别的交易之前,要先到府县审批。出卖田亩一千亩以上的,要知县用印备案,出卖田亩一万亩以上的,要知府用印备案。”

  张世鹏听得很仔细,听完后有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。

  但是朱树人能想到这种“定向鼓励兼并”,又是很正常的事情。谁让他是穿越者呢,他想到的这一招,其实就跟后世的“房地产限购”差不多。

  土地兼并并不是全都不好的,让大地主兼并越来越多的中下农才是不好的。如果中下农本身互相兼并,让一部分人退场,另一部分人稍稍变强,增加对抗风险的竞争力,那样社会只会更加稳定。

  当然,任何限购肯定会带来连锁反应。比如后世房地产如果限购,那房价肯定会比完全没限购的同等情况下,稍微打下来一些。

  因为一部分有竞争力的潜在买主,被行政的强制命令挡在交易场外了,可以下场的买主变少,买方出的价肯定会略微偏低,地也就卖不贵。但反正是中下农之间的自相兼并,也算是肉都烂在锅里了。

  张世鹏想了很久,才想到一个弊端,或者说执行层面不可行的点:“可是……都是中下农之间互相兼并,中下农拿不出太多余财,又该如何?他们想买也没银子。

  而如果有遇到灾病非卖田不可的穷人,因为没了大地主买主,他们卖的时候也卖不高价,不就更加雪上加霜了么?”

  姚启圣这才图穷匕见:“所以,下官其实去年就跟王爷商量过了,可以把前宋王荆公的青苗法,改头换面,去芜存菁借鉴一下。

  只要是信用素著的良民,哪怕穷些,但只要没有刁钻纪录,就可以从朝廷那儿申请类似青苗钱的‘经营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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